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
发布时间:2018-07-25 16:24:22.0

根据财政部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0号)的相关规定及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代理记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会〔201822号)的工作要求,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,各区(功能区)财政局在思想上重视,行动上迅速,市区两级相互联动,齐心协力,在规定的时间内,圆满完成了我市2017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。

一、全市共有注册代理记账机构110家。其中:2017年之前注册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有105家;2018年新注册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有5家。

 二、应参加报备的代理记账机构105家。其中:香洲区88家、横琴新区6家、高新区2家、金湾区3家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、斗门区4家。

三、报备合格的代理记账机构有104家。其中:香洲区87家,横琴新区6家,高新区2家,金湾区3家,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,斗门区4家。

四、未参加报备或报备不合格的代理记账机构有1家。其中:香洲区1家。

五、已注销的代理记账机构有8家,其中:香洲区8家。

六、报备结果已在珠海市财政局网站及会计行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告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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